夏麗平 本報記者 雷宇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0月31日03版)
  2010年修訂的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》提出:“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,負責村民理財、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落實”,一時間,全國各地村務監督委員會迅速發展,農民稱其為“田間紀委”。
  然而,幾年過去,這一基層民主監督的重要組織卻陷入多重困境,難以名副其實,農民群眾評價不高。
  10月30日,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在漢發佈《中國農民政治發展狀況報告》顯示,超過半數以上農民認為村務監督作用不大,“田間紀委”正面臨監督主體不主動、監督隊伍不合理、監督效果不理想、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四大困境,難以實現自主監督。
  該報告來自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“百村觀察”平臺。2009年以來,“百村觀察”平臺利用寒假和暑假,對全國31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200多個村進行每年兩次的大規模抽樣調查,其中,暑假調查是定點跟蹤調查,寒假是隨機抽樣調查,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的調研數據資料。
  調查顯示,目前,大部分村莊都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,但仍有35.08%農民不知道村民監督委員會,83.48%的農民不願成為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。究其原因,36.22%的農民表示沒有能力,25.56%的農戶表示沒有時間。此外,57.60%農民認為村務監督作用不大,缺乏參與村務民主監督的意願。
  監督隊伍不合理也是影響自主監督落實的重要原因之一。在全國349個有效樣本中,村務監督委員會面臨老齡化趨勢,60歲以上的村監會成員占比為26.15%,而49歲以下的村監會成員的比重不足四成。
  與此同時,30.17%的村幹部兼任村務監督組織成員,這無疑違反了《村民委員會組織法》中的規定:“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組織成員”,影響了監督的獨立性。
  有效運作是村務監督的關鍵要素。然而,作為落實監督成果的民主評議制度運行並不理想。調查數據顯示,50.53%受訪農民表示沒有參加過民主評議會議,不清楚民主評議會議的農民有16.46%,農民的缺位讓監督效果大打折扣。
  作為村務監督重要形式的日常監督同樣欠缺。調查顯示,由於監督機制不健全,日常監督中,農民群眾對村幹部或村務的質疑、批評和建議等監督形式容易被忽視。此次2773位受訪農民有十分之一的人曾質疑過村務公開內容,但僅有52.35%的受訪者得到了回覆,14.11%的農民認為回不回覆一個樣。
  對2321位受訪農民統計發現,只有18.31%的農民經常提意見,45.58%的農民偶爾提意見。在提意見的農民中,17.89%的農民表示,自己提出的意見未被採納,部分採納的農民為74.15%。
  報告就此提出,“及時回應農民的批評和建議,是激活村務監督的著力點,提不提一個樣,無疑會嚴重影響農民群眾參與監督的主動性,自然讓‘田間紀委’名不副實。”
  本報武漢10月30日電  (原標題:農村“田間紀委”面臨四大困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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